关于做好秋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4:29 点击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秋季气候干燥、风大物燥,是火灾事故高发时段。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各类火灾隐患,保障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现就秋季校园防火工作明确如下执行要求,请严格遵照落实:
一、严禁校园露天明火焚烧
校园全域范围内,严禁任何人员燃烧枯枝、落叶、杂草、垃圾及各类易燃杂物,全面杜绝露天焚烧、私自点明火等危险行为,从源头防范明火隐患。
二、落实易燃杂物及时清运
各责任区域做好常态化保洁管理,对辖区内枯枝、落叶、杂草、废弃包装等易燃物品,做到随积随清、及时清运,杜绝堆积留存,清除可燃物风险。
三、严格规范动火审批管理
校园内所有施工动火、明火作业,必须提前向保卫处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作业。未经审批,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私自违规动火、开展明火作业。
四、规范校园用电安全管理
全体师生须规范使用各类电器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离开办公室、教室、宿舍及各类工作场所必须关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防范电器起火。
五、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各楼宇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通道、消防车道须时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封堵占用,确保突发情况时人员快速疏散、应急救援畅通无阻。
六、自觉爱护消防设施设备
全体人员自觉爱护校园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严禁遮挡、损坏、挪用、私自拆卸,确保消防设施时刻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七、养成良好消防安全习惯
严禁在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等室内及公共区域吸烟、遗留火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自觉规避各类消防安全风险。
八、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熟悉初期火情处置及紧急疏散常识,发现火情、冒烟、设备异常等情况须第一时间上报、及时处置、快速撤离,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严格压实安全责任,从严落实各项防火管理规定,共同做好秋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安全保卫处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