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栏是学院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对学院文化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规范使用宣传栏,充分发挥宣传栏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宣传部是院内宣传栏的主管部门,负责宣传栏的设立、管理和使用。
3、列入学院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中的专题宣传活动,由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4、学院各单位使用宣传栏,应向宣传部提出申请,经宣传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制作完成的版面须经宣传部审查后才能展出。
5、专用宣传栏由宣传部授权给专用部门,日常宣传使用由该部门负责管理,重大宣传活动须经宣传部审批。
6、宣传部在审定宣传栏展出内容时,一定要严把政治关和质量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精神。
7、宣传栏严禁张贴反动、暴力、淫秽等非法、不健康内容。
8、宣传栏的展出版面要求设计整洁、清晰,文字工整,层次分明,美观大方,兼顾艺术性、欣赏性和实效性,努力达到宣传的目的。
9、严禁在宣传栏玻璃上张贴,严禁在张贴时破坏、污损宣传栏。
10、本规定由学院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