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院宿舍网络设备管理,保证宿舍网络设备稳定、正常工作,使宿舍网络设备能充分发挥效益,更好地服务于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宿舍网络设备是学院的公共财产,学院师生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其安全,以确保宿舍网络的正常运行,宿舍网所属范围内所有设备归属信息中心管理。
第二条信息中心定期对宿舍网络设备和用户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做好网络设备维护登记,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严格执行学院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完善、准确的台帐。
第四条购进设备时,有关负责人必须与供货人或调入人共同启封,核对设备规格、型号、数目及软件和文字资料,并进行质量检验。核对无误,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实行设备领用人责任制,谁领用,谁使用,谁保管。
第六条对重要设备,要建立档案系统,保证技术资料完整。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动、关闭、动用、迁移各种宿舍网络设备。
第八条调出宿舍网络设备,必须经信息中心负责人认可,经学院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出。
第九条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的设备、淘汰设备或毁坏设备,按学院固定资产设备报废规章制度办理,并履行有关手续。
第十条教职工调离、学生离校时必须到信息中心办理调离等相关手续。信息中心将对其责任范围内所使用的宿舍网络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设备损坏时,必须照价赔偿,否则信息中心将拒绝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一条 宿舍网络设备和用户线路正在或即将要受到自然危害(如水患、火患)或人为破坏时要及时通报信息中心,必要时执行紧急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 宿舍网络设备使用和管理人员,应本着对学院财产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操作和管理程序。对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查责任,给予相应处罚,故意破坏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