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新媒体直播实行先备案、后开播管理模式,严禁无备案擅自开展直播。直播前相关负责人须如实完整填写《网络直播登记表》,明确直播主题、时间、地点、内容、责任人等关键信息,按流程完成审批备案后,方可开展直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