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使基建工程能够满足学院需求,根据基建工程相关规定和条例特制定此办法。
一、新建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建设程序办理,要先报建设项目,编制计划和预算,杜绝未报先建或边报边建,要严格按照预算施工,不得随意扩大项目,避免建设超预算的现象。
二、加强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分管领导亲自抓工程质量,专管人员具体抓,责任到人,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在竣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合格标准的,分清责任,严格按施工招标合同办,在没有纠正之前,坚决不能交付使用。
四、部门所有人员一律不准介绍自己的亲属、朋友来本单位承包基建工程,也不准由亲属介绍施工队承包工程,以杜绝搞变相的亲属承包,造成不良的后果,严格执行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