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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5-29 浏览量: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就业竞争力,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服务沈阳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及中高职在校学生,开展2026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二、申报条件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统一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101号)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2026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行全年统筹,常态化受理、分批次考核的形式。集中报名、资料审核、考核评价工作于5月至11月分期开展,常态化接受报考咨询与意向登记。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6月至11月每周一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各职业(工种)负责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并参加考核。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二)认定地点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指定考场。

五、工作要求

(一)资格审核为报考时必备环节,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认定考核。

(二)报考人员须提前梳理备齐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非集中考核时段仅提供政策咨询,不办理正式报名及资料审核。

六、考核及缴费

(一)考核方式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采用理论+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除理论+技能操作考核外,须增加综合评审(含工作业绩评审、技术答辩、成果展示等)。理论知识、技能操作、综合评审均合格后,颁发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

(二)收费标准

依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收费标准如下:

(三)缴费方式

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各职业(工种)负责人统一收取认定费用,转入学院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学校实训建设与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vtcsy.edu.cn/sxjsyglzx/。

(二)申报条件见附件。

(三)因本人原因无法参加考核的,按弃考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