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学院在大厦1114会议室召开2021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部署动员会。副院长李静、17个职能部门和11个教学部门正职领导以及软件学院、汽车分院负责人出席了此次会议。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海主持会议。
会上,质量办主任杨海介绍了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背景。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教育统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之年。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工作,召开此次会议。
会上,质量办副主任陈宇对学院2021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工作部署。首先,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各部门根据《报告》内容,对标督察意见,开展自查并逐条落地整改。其次,着重强调了2021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工作的变化情况、进度安排和任务分工情况。最后明确提出五项工作要求:一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条件保障要到位,业务培训要到位。二是要加强教育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严格依法统计。三是要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四是要规范建立统计台账,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五是要做好迎接教育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准备工作。
最后,副院长李静在会上提出工作要求。李静强调,学院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从三个方面强化工作落实。一是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充分挖掘办学成果。这项工作关系着学院高质量发展和各项建设任务,要高度重视并深度挖掘办学成果和相关数据,同时也要做到实事求是,数出有源、数出有据。二是要以老带新,切实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确因工作需要变更统计人员的部门,务必做好工作交接,原统计人员要带好新人,优质完成报送工作。三是要心中有数,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部门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数据审核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同时要压实主体责任,有效调动统计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