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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职院卫生所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15-10-20 15:37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所

        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事件)等事件类型,结合《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中,卫生所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卫生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宋亚男

副组长:高敏、

组  员:李丽 尹丽 白云 张玉梅

二、日常监测预警机制及信息报告程序:

(一)日常监测机制

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由门诊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建立传染病登记记录,对病人基本信息、诊断、去向等进行登记。

3、核对学院各部门、学生部门报告的传染病人的信息。

4、建立卫生所值班电话报告制度。

5、防控备品充足。

(二)信息报告程序:

1、出现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等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立即向学院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学院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传染病、需抢救的、突发集体中毒事件时,卫生所应立即向院领导提出书面报告、及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在接诊的同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对于发生的影响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以通讯形式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医院应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及时转上级医院。 

(二)卫生所对前来就诊的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三)当发生甲类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例后,应该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资料。

2、卫生所及时对传染病病人停留的场所,按《消毒管理办法》进行消毒。

四、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医务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及时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其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预防接种。

2、保证流水洗手,提供灭菌洗手液。

3、增加工作场所通风的时间和强度。

4、一旦发现疫情,卫生所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实行封闭式管理。

五、配合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宣传组,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防范有关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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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825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