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职业教育大数据现场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鸿蒙开发工程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0:34 点击数:
(国家级职业教育大数据现场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鸿蒙开发工程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级职业教育大数据现场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鸿蒙开发工程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LNHY2025-34810
项目名称: 国家级职业教育大数据现场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鸿蒙开发工程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4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40,000.00元
采购需求:鸿蒙开发工程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采购政策: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5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0室。
方式:电子邮件/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电 话:024-88251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024-23492121
邮箱地址:lnhy2520@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80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洪兆
电话:024-23492121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