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及督促各系院、各部门信访工作。
2、受理上级机关和领导转办、交办的涉及学院的信访事项。
3、受理、协调、转办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书记信箱、校长信箱、校园网政务信息反馈平台等渠道反映的信访事项。
4、受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事项。
5、及时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重要信访信息。
6、做好信访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7、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