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职院党发[2014]5号
关于落实学院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十项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特做如下规定:
1.严禁非指定办公人员接送领导干部国内外出访;
2.严禁无公函接待或无审批的外出活动;
3.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和违规结算;
4.严禁公款私请和领导干部到各类会所活动;
5.严禁超标准支付或变通支付各类外请人员薪酬;
6.严禁接受合作单位违规发给的钱物;
7.严禁违规收受各种方式的业务回报;
8.严禁违规向学生索取钱物;
9.严禁捏造事实或指使他人违规信访;
10.严禁各种拉票行为。
以上十项规定,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涉法者,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中共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共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