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职院党发[2013]18号
关于成立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党委决定,成立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加强指导和督导,促进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完成市委及市委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秀兰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黎明 党委副书记、院长
杨 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晓峰 副院长
夏宗光 副院长
李 静 副院长
管俊杰 副院长
邹 伟 正院级调研员
成 员:由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负责人和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明同志兼任。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
中共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