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职院办发[2014]18号
关于调整学院教学时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由于学院教学地点之间(特别是数字化大厦与综合楼)相距比较远,教学仪器设备的开关与整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第6节课与第7节课中间休息10分钟根本不够用,对教学秩序有较大的影响。为此学院决定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即2014年8月25日)起,将第6节课与第7节课中间休息时间延长为20分钟,第8节下课时间顺延10分钟,即第8节下课时间为16时40分,同时班车发车时间也顺延10分钟。
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
(共印40份)